行政院會今天(30日)通過「退輔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退輔會得外派人員辦事。退輔會主委李文忠在行政院表示,將派遣2名人員至美國負責美國和加拿大地區的24個榮民組織。
行政院院會通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之1、第6條修正草案。增訂退輔會為應業務需要,得報請行政院核准,派員駐境外辦事,並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辦理。
李文忠表示,美國退伍軍人組織在美國影響力很大,修法也希望增進台灣與美國退伍軍人交流、加強聯誼。他也表示,目前台灣在美加共有24個榮民組織,修法可派員駐外通過後,退輔會規劃派遣2名人員駐美,負責這24個榮民組織的事物。他表示,這兩人將頻繁在美加奔走,不會有酬庸的問題。
對於駐美人員的資格,李文忠表示,其中一位為簡任官,且過去必須要有擔任駐外武官或副武官的資歷,階級是上校以上。他表示,雖是文官少將階級,但因為是軍職轉任文官,因此期別通常會比國防部、國安局駐美的中將高,這樣才能遂行對美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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