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21日報導,外交官員表示,聯合國大會一致同意通過一項決議案,要求公平取得未來任何針對俗稱武漢肺炎的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所研發出的疫苗,但這似乎只是僥倖,美國實際上反對這項決議案,只是太晚行動而已。
聯合國大會193個會員國20日一致通過由墨西哥提出的決議案,要求「公平、有效且及時」取得未來的COVID-19疫苗。
但這項不具約束力的決議案因另一個理由令美國惱火─它強調了世界衛生組織(WHO)扮演的「至關重要領導角色」。美國總統川普強烈抨擊世衛,在這種病毒出現在中國武漢後,沒有採取更多行動來遏制疫情。
而在表決後3小時才宣佈通過這項文本,是不尋常的時間差距。一名外交官說,延遲的理由是美國在事後試圖阻止但未成功。
不像擁有英國、中國、法國、俄羅斯和美國五大強權的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能阻止任何決議案,涵蓋所有聯合國會員的聯合國大會沒有否決權。
聯合國大會平時不是全體共識就是多數表決通過決議案,會公開展示在電子看板或祕密進行。但面對這場冠狀病毒大流行,聯合國大會改變議事方式至少要到5月底,以避免出席紐約聯合國總部會議發生感染。
在這種臨時情況下,一國提出決議案文本,會在經過數天的「一段時間沈默」獲得通過,而任何成員國皆可在這段時間內表達反對─實質上等同否決。
而美國並未在這項決議案20日的最後期限前「打破沈默」,但根據這名外交官員,美方試圖在後來表達異議。
一名外交官說,「有一支代表團想在沈默期後打破沈默」,而另一名外交官證實那是美國。
美國駐聯合國使節團並未回應置評要求。
根據這項決議案,要求聯合國祕書長古特瑞斯(Antonio Guterres)「確認並建議選項,包括快速擴大生產和強化供應鏈的方式,以促進並確保公平、透明、公正、有效且及時的取得及分配預防性工具,實驗室檢測,試劑和輔助性材料,重要醫療供應,新診斷法,藥物和未來的COVID-19疫苗。」
此外,決議案也要求,要以「旨在讓所有需要的、特別是開發中國家都能取得」的措施,來研發與分享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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