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近日公告修正「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擴大醫護防疫津貼發放對象,醫事放射人員、社工人員、行政人員及清潔人都有獎勵。該修正要點追朔自109年1月15日生效。
根據最新修訂要點,新增醫事人員津貼,醫師每日新台幣1萬元、護理人員每班1萬元、專責醫事放射人員每月1萬元、專任感染管制人員每月1萬元。包括醫院機構,包含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行政人員及清潔人員也納入獎勵對象。另外,包括醫療機構設置採檢站或防疫門診,以及針對個案轉檢、採檢及檢驗,相關人員都可獲得獎勵費用。
疾病管制署給付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指定檢驗機構的檢驗費用,每件3,000元中,至少應有1,000元分配予檢驗相關人員。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重症呼吸器患者,按收治使用呼吸器病人數及使用日數,給予每人每日1萬元獎勵費用,並應全數分配予呼吸治療相關人員。
若防疫工作表驗優良者,也會發給團體績效獎勵金100萬元至,1,000萬元,其中一定比例應分配予相關工作人員。
針對醫院醫事及社工人員因配合防疫取消出國的補助,衛福部要求各醫院於4月30日前,先造冊回覆,讓衛福部便匡列預算,當事人則可於本(109)年底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請領費用。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