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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案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被害人家屬將提上訴

  • 時間:2020-04-07 11:46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怡君
華山分屍案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被害人家屬將提上訴
華山草原分屍案凶嫌陳伯謙。(資料照片/CNA)

華山草原分屍案凶嫌陳伯謙一審遭判死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7日)二審宣判,撤銷原判決,認定構成性侵傷害致死罪,改判陳伯謙無期徒刑。此案仍可上訴。被害人父親聆判後氣憤表示,無法接受,陳伯謙就是殺人魔,應判死刑,與世隔絕,將聯繫檢方提出上訴。

兇嫌陳伯謙於2018年5月31日於台北市華山草原搭建的「野居草堂」中,與被害人高姓女子後一起飲酒;6月1日凌晨,陳伯謙意圖性侵因酒醉昏睡的高女,由於被害人驚醒並極力反抗,陳男便勒死高女,事後將高女分屍後棄置陽明山,並將其左側乳頭及外陰部製成標本。台北地檢署以殺人等罪起訴陳伯謙。

陳伯謙偵查中坦承殺人、竊盜、損壞及遺棄屍體犯行,但否認性侵,審理時又翻供否認殺人,辯稱是一名英文名字叫Eric的台灣男子殺害,他只是被威脅而幫忙分屍及棄屍。一審法院認為陳伯謙說法不可採,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竊盜罪,有期徒刑10月;遺棄屍體罪,有期徒刑4年6月。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宣判,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被害人父親表示,陳伯謙不曾道歉,沒有悔意,會儘速聯絡檢察官提起上訴;家屬並控訴台北巿政府是幫凶,未好好管理華山草原,將會控告台北巿政府,雖有提起民事訴訟向陳伯謙求償,若後續獲賠將捐款。被害人妹妹則說,考慮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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