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對國內經濟、社會衝擊,財政部為協助減輕促參案民間機構財務負擔,已經通函主辦機關內政部,得本權責依個案實情及投資契約約定,研議土地租金或權利金分期、緩繳或減收事宜。
財政部也表示,如果主辦機關於完成研議土地租金或權利金分期、緩繳或減免事宜前,民間機構已因疫情影響,導致興建、營運困難,無法足額或如期繳交到期的土地租金或權利金,財政部已再函主辦機關得就該已發生的債權,依民事法相關規定辦理土地租金或權利金分期、緩繳或減免,並請其秉持夥伴關係協助民間機構申辦各項紓困、振興措施,以渡過疫情危機,持續提供優質公共建設服務。
財政部也表示,雖然疫情衝擊內需,但今年促參目標新台幣千億仍沒有改變。財政部也建議內政部,增訂因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災害等不可抗力事由,導致影響興建、營運,主辦機關得酌予減免或准予緩繳應繳土地租金,並建議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溯自今年1月1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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