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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意旅遊疫情高風險國家 擬剝奪防疫補償

  • 時間:2020-03-15 20:40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緒華
執意旅遊疫情高風險國家 擬剝奪防疫補償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社區防疫組副組長莊人祥表示,指揮中心研議,將針對列入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警告」國家,如果民眾沒有必要理由,卻執意要出國,回國後不能請領防疫檢疫補助。(圖擷自YouTube)

台灣新增多名國外旅遊染上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武漢肺炎)的案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研議,民眾非必要卻執意前往旅遊疫情第三級「警告」的疫情高風險國家,不得領居家檢疫補助;但第一、二級不受限。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日前公布,民眾因武漢肺炎而居家隔離、檢疫及家屬請假照顧,每天可領1000元、最多14天新台幣1.4萬元的防疫補償。不過,有民眾擔心會有蓄意出國、回國領取補助的「漏洞」;加上近日不少確診個案都是境外移入,增添對海外旅遊疑慮。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日前也曾表示,將研擬辦法,處理蓄意出國、回國領補助者或無視疫情緊張而出國趴趴走者。

指揮中心社區防疫組副組長莊人祥今天(15日)晚間受訪時表示,因武漢肺炎目前沒有疫苗,也沒有抗病毒藥物可以治療,必須全力防堵,避免社區疫情擴大、造成民眾健康損害。但近日許多確診個案都與國外旅遊有關,這些人在國外遊玩後,如果不幸染病,回國就會可能造成社區防疫壓力。

莊人祥表示,指揮中心研議,將針對列入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警告」(避免到當地所有非必要的旅遊)國家,如果民眾沒有必要理由,卻執意要出國,回國後不能請領防疫檢疫補助。

何謂「必要」的旅遊,莊人祥說,例如有些人是因公出差,且公司指定一定要去,或是有不能不去的理由,例如出國奔喪。屆時回國提出申請檢疫補助時,需附上出國的相關必要證明才能申請。如果沒有必要理由,補助就不會核發。

莊人祥說,針對限制民眾前往第三級旅遊建議等級國家的相關辦法還在研議,但站在保護民眾立場,加上2019冠狀病毒疾病有特殊性,不比其他傳染病有疫苗,有必要特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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