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武漢肺炎的COVID-19疫情,導致台灣國內不少民眾得居家隔離或檢疫,甚至染病的民眾也得接受治療。財政部長蘇建榮今天(5日)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民眾因接受隔離、居家檢疫,或治療導致無法如期繳稅,包括4月的使用牌照稅以及5月的房屋稅、綜所稅及營所稅等都包含在內,申報繳納期限延長一個月。至於受疫情影響而休業的商家,在暫停營業的期間,也可以免繳營業稅。
蘇建榮說:『(原音)今天會發出公告,如果納稅人因為接受隔離或居家檢疫或是治療,在4月的使用牌照稅,5月房屋稅和所得稅,會主動公告延期1個月申報繳納,這是財政部主動公告。另外,如果企業或個人因為受疫情影響,導致收入或情況不好,可以按照稅捐稽徵法26條的規定,可以到各地國稅局和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最長可以3年就是有36期,今天也會公告。如果企業疫情的影響,導致暫停營業,只要跟國稅局申報,我們暫停營業的期間,就可以免繳營業稅。』
蘇建榮也表示,各稅目延長繳納期限,大致上將延長1個月,例如5月繳納的綜所稅,申報繳納期限可望延至6月為止。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
Rti 中央廣播電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