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確診武漢肺炎的台商隱瞞病情和旅遊史,沒有健康管理甚至去舞廳跳舞,直到一名在該舞廳工作的女性,出現肺炎相關症狀就醫後才揭發。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已請法務部、警政署介入調查,未來有類似狀況一律嚴查。法務部表示,已要求檢警依法嚴辦,並呼籲罹患武漢肺炎民眾,應確實遵行防疫指示,以免觸法。
法務部今天(26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有關某確診武漢肺炎之男性台商,未配合防疫措施,仍出入高雄某舞廳,可能造成他人遭受傳染或疫情蔓延之危險,恐涉刑責,法務部已要求檢警依法嚴辦,法務部呼籲罹患武漢肺炎民眾,應確實遵行主管機關防疫指示,以免觸法。
法務部指出,這起個案,因涉有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之罪嫌,高雄地檢署已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由高雄地檢署、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衛生局組成聯合專案小組,並指派一位主任檢察官負責,即刻啟動偵查,依法究責。
法務部並呼籲民眾,為有效遏止中國武漢肺炎疫情對國內的影響及蔓延,應依衛生主管機關指示做好防疫措施,若明知自己罹患武漢肺炎,不遵行主管機關指示,例如違反應居家自主管理或隔離或其他防疫措施之相關指示,仍恣意出入各場所,致傳染於人者,將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規定,可處最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因此請明知自己已罹患該傳染病之民眾,務必遵守主管機關之指示,否則非僅處以行政罰鍰,檢警機關亦將依法從嚴訴追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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