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外生在台工作必須有工作許可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天(26日)表示,明年(2020年)元旦起,只要僑外生線上申辦工作許可時同意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就可線上領件及列印使用。
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從今年2月1日起,採全面線上申辦,但明年元旦開始,勞動部將依電子簽章法規定,推動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的新措施。
發展署表示,只要僑外學生於申請工作許可時點選「同意」約定領取電子公文,經勞動部許可後,就可直接至「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領取工作許可函。
另外,為了方便僑外學生隨時可以提供工作許可資訊供雇主查驗檢視,勞動部也開發行動裝置檢視功能、提供可攜式工作許可資訊。發展署指出,僑外學生經約定以電子送達方式通知領取,可再選取使用此功能,就可隨時以行動裝置登入申辦網點選「行動裝置檢視」,只要輸入系統傳送的驗證碼後,即可使用。
發展署也指出,若不予核發工作許可時,也會寄發紙本公文給僑外學生,在申辦網上也提供「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問答集」公告下載使用,若雇主雇用沒有工作許可函的僑外學生工作,最高將被處以新台幣7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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