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16日)審理三歲女童小燈泡命案,傳喚為王姓凶嫌鑑定的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沈勝昂,沈勝昂說,王男的妄想病症穩定出現,若出獄回家,沒人監控服藥之下,出現失控情形可以預期。
更一審合議庭庭末諭知,下次開庭為24日上午9時30分進行言詞辯論。法界人士推斷,若下次開庭順利辯論終結,宣判日應會訂於2020年1月11日總統大選前。
沈勝昂指出,從今年7月至10月間,進入看守所與王男會談五次,進行八種心理測驗,判斷王男有思覺失調症,妄想病症穩定出現,若出獄回家,沒人監控服藥之下,出現失控情形可以預期。
沈勝昂說,現行王男因在所內有人監控及定期服藥,妄想狀況有明顯改善,原本活在一個人世界的他,現在可較清楚與人對答,「他對現實感逐漸增加,也知道自己犯下大錯」,已會反思並去思考合理化自己行為而不被指責;再例如他妄想自己是總統,問他總統應有什麼條件,他答稱能力好,但告知他智力僅80多分,比一般人100分上下有差距,他思考後說,「沒辦法,我就是總統命」。
沈勝昂表示,以心理學家角色,不會覺得「人不可教化」,除非腦受傷,但經過測驗可見王男沒有明顯的腦傷問題,但因他在2009年至2012年間曾施用安非他命,至今還記得施用時的愉悅,若他重獲自由,吃下精障藥物與施用安毒二者間,選施用安毒機率較高。
女童小燈泡2016年3月於台北市內湖區,光天化日下突遭持刀的王男從後方猛砍頸部當場死亡。一審士林地方法院以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判死為由,判處王男無期徒刑。
二審高院認定,王男行為時,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均因罹患慢性思覺失調症的精神障礙而顯著減低,適用刑法第19條第二項規定減輕其刑,去年7月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刑後監護5年。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018年12月20日認為,二審自行認定王男辨識能力、控制能力顯著降低但理由不備,另有判決理由矛盾及適用法則不當等違法,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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