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與澎湖縣政府聯手在台灣淺堆查扣大陸「豐溢9969」抽砂船、「長鑫36」運砂船盜採海砂,包括康姓與陸姓船長等28人,經檢方聲押,澎湖地院在昨天(25日)深夜裁定全數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豐」、「長」兩船,包括康姓等9人與陸姓等19名船長及船員,第八海巡隊在完成訊問後移送澎湖地檢署,經檢方訊問及調查,認為這28人涉犯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和勾串共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澎湖地方法院法官李宛玲在昨天深夜裁准28人全數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這也是澎湖地院有史以來,創下一次羈押28名被告的記錄。
這次至台灣淺堆扣押抽砂船、運砂船是國內首案,後續完成採證及法律程序後,縣府研議裁處最高500萬元罰款,以達嚇阻作用,建立常態化處理非法海上抽砂機制。
台灣淺堆是澎湖最大傳統漁場,也是澎湖小管、土魠魚主要產卵場及棲息地。近年中國大陸因禁止沿岸抽砂,大陸抽砂船、運砂船集體至台灣淺堆海域違法盜採海砂,造成海底砂石及地形異動,破壞小管、土魠魚棲息地,澎湖海洋資源日漸枯竭。過去海巡署以驅離為主,但中國抽砂船去而復返,伺機盜採海砂,且部分抽砂船甚至以遮蔽、塗抹船名方式規避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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