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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府新規要駐美中國官員通報接觸對象 北京敦促撤回

  • 時間:2019-10-17 16:40
  • 新聞引據:路透社、BBC
  • 撰稿編輯:張子清
華府新規要駐美中國官員通報接觸對象 北京敦促撤回
中國駐華府大使館於美東時間17日在推特貼文,指美方新規定違反「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圖擷自Chinese Embassy in US推特)

中國外交部今天(17日)敦促美國,撤回對駐美中國官員會見美方官員新增的限制。

美國國務院16日公布一項新規定,要求中國派駐美國的外交官員,不論是與聯邦或地方層級的官員會面,在雙方接觸之前都必須事先向美國國務院提出通報。美方聲稱這項新規定是回應美國外交人員在中國也必須向北京通報的規定。

對此,英國廣播公司(BBC)今天報導,中國駐華府大使館於美東時間17日在推特貼文,指美方這項新規定違反「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Vienna Convention)。根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第25條,「接受國應給予使館執行職務之充分便利」。

中國大使館的推文表示:「中國方面並未對美國駐中國外交官與使領館人員,做出類似的要求。」推文接著指出:「針對雙邊互惠,美國在中國的外交人員比起中國駐美外交人員,人數多出許多。光是2018年,美國外交官對中國各大學的訪問就超過16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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