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與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14日)聯席審查中選會委員人事同意權案,5位被提名委員全數通過審查,將提請院會處理,一旦獲院會通過、任命,任期將自11月4日至2023年11月3日止。
立法院今年5月時通過中選會主委李進勇的人事同意權案,當時中選會委員張淑中表示無法接受政黨色彩明顯的李進勇出任,因此辭職,導致中選會委員出缺1人,加上有4名委員將於11月3日任期屆滿,行政院依法於8月提名東吳大學政治學系特聘教授黃秀端、內政部常務次長邱昌嶽、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陳月端、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林超琦及成功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蒙志成等5人為中選會委員,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與司法法制委員會14日聯席審查這項人事同意權案。
根據中選會組織法規定,中選會置委員9 人至11人,其中1人為主任委員,屬特任;1人為副主任委員,職務比照簡任第14職等;其餘委員7人至9人,為無給職。正、副主委及委員均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行政院依法須提名具有法政相關學識、經驗的公正人士擔任,委員任期為4年,任滿得連任一次,委員中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這次提名的委員人選均為無黨籍,若順利獲任命後,在中選會11名委員中,民進黨籍有1人,無黨籍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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