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人昨天來台,呼籲台灣訂定「難民法」,協助港人。針對難民法議題,內政部今天(4日)表示,現行已有相關法律機制且運作良好,若有尋求庇護的個案,政府會以個案方式處理,參酌國際慣例、人權兩公約及國內相關法律規範等層面,整體考量後,給予當事人適度的協助;迄今政府不曾將當事人送返至可能遭到酷刑或不人道待遇的國家或地區。
內政部指出,接受難民是嚴肅的議題,需要考量人權、經濟、社會、文化及國家安全等層面,如同世界上其他接受難民的國家一樣,有待凝聚全民共識。
行政院版難民法草案已於2016年7月14日經立法院一讀通過,內政部表示,尊重立法院的議程安排,待立法院進行後續審查。目前難民法草案是以外國人及無國籍人為適用對象,有關大陸及香港人士來台申請政治庇護的問題,內政部將配合主管機關陸委會政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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