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31日為政黨107年度財務最後申報日,針對未申報或未完成補正的政黨,內政部今天(2日)已寄出首波65個政黨的處分書;其中,未完成補正的政黨罰鍰新台幣20萬元,未申報的政黨罰鍰100萬元。
內政部表示,政黨依法從事政治活動,且可收取政治獻金,其財務公開透明至為重要,更應守法,內政部已多次函請政黨依規定辦理,並於今年6月28日發函,限期於7月31日前補正,故針對未依限完成財務申報義務的政黨依法開罰。
內政部指出,依政黨法規定,政黨應於每年5月31日前,向內政部提出上一年度財產及財務狀況決算書表,如不申報或不依法定方式申報,經通知限期申報仍未申報者,將可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經通知限期補正而未補正,或經補正後仍不符規定者,將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根據內政部統計,今年應辦理107年度財務申報的政黨共有289個,已申報的有186個政黨,其中合格者171個、尚待補正者10個,補正後仍不合格者5個,剩餘103個政黨則未申報。內政部除了2日首波開罰65個政黨外,在完成送達相關程序後,所有未完成財務申報的政黨,都會依法開罰。
內政部也提醒,政黨法施行後有2年的緩衝期,若於今年12月7日前,政黨的組織、章程及相關事項仍有與政黨法規定不符者,或尚未完成法人登記,內政部也將依法廢止政黨備案。

未完成財務申報,內政部首波開罰65個政黨。(圖:內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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