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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藥房裝葉克膜 衛福部釋解釋令緩凋零

  • 時間:2019-08-31 17:1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為中藥房裝葉克膜 衛福部釋解釋令緩凋零
中醫藥司司長黃怡超表示,長遠之計還是需要建立合法的販售制度。

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司長黃怡超今天(31日)表示,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的條文解釋令,同意讓有2年實務經驗的中藥房業者,要在研修162小時學分後,可以繼續經營中藥販售業務、延續傳承。黃怡超進一步表示,相關解釋令只是為現狀加上葉克膜延緩凋零,長遠之計還是需要透過修法建立合法的販售制度。

在衛生福利部頒布藥事法後,已經有25年沒有核發中藥行業者執照,而同法也規定,只有中醫師或藥師在修完一定學分並通過考試後,才能向衛生局申請中藥經營執照。就有中藥房業者對這項政策批評是放任中藥文化凋零,去年底還大舉到衛福部抗議。

為此,衛福部30日頒發解釋令,明訂只要在同一個中藥行有2年以上經營經驗且研修過一定的中藥課程、滿162小時者,即日起就可申請為原地址的中藥房接班人。無疑是為中藥房存續開了新管道。

衛福部中醫藥司司長黃怡超31日進一步表示,相關解釋令猶如是幫目前的中藥房產業裝上葉克膜,因為1999年大約是有1萬4,000多張的中藥商從業證明,但到目前只剩下8,000多張,且持有人平均年齡都是60幾歲,為了兼顧醫療服務與緩解凋零壓力才有相關解釋。他說:『(原音)政府在面對中藥商這個凋零,考慮到中藥房是台灣民眾一個生活很重要的風景也是提供很正面的服務功能,所以我們這解釋令讓他們可以從事中藥行行業,可以拿到證明書。』

不過,黃怡超強調,長遠來說還是需要透過修法來制定國家考試,讓新生的中藥商取得合法販售資格,但相關細節還需要更多討論,所以目前並沒有具體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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