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友邦或友好國家進行不同領域發展計畫,是外交重點工作之一,2018年台灣的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中符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定義的「政府開發援助」(ODA)經費約3.02億美元(約合新台幣90多億元),占我國「國民所得毛額」(GNI)的0.051%。
外交部以「國際合作」或「援外」一詞來統括說明這項政策,強調我國為保障人類安全,維護和平、民主、人權、人道關懷及永續發展等普世價值,因此會善盡國際責任及義務,積極回饋國際社會。
根據了解,我方執行的國際合作計畫,未來有意朝向「商業化」與「智慧化」方向落實;先就「商業化」而言,就是在原有的援助類型計畫外,另外加入具有獲利可行性的國際合作方式,構想是在計畫的初始規劃階段就邀請我民間企業加入,共同探討某項合作計畫創造我方、友邦與台商三贏的可能性。
據指出,傳統型的援助計畫注重生產,但商業化的合作計畫則是希望在提高產量、改善品質之餘,也關注到產品的銷售問題,因為只有銷售出去的產品才有獲利可言,而有獲利機會,才能吸引民間企業共同參與,若能做到這一步,將促使國際合作計畫的可持續性大增,並發揮其最大效益。
至於「智慧化」則是將台灣的優勢資通訊產業,與我方推動的醫衛、交通、教育、農漁業等合作計畫相互結合,進一步在現有的援助型態上,開創出新的合作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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