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12日報導,美國監管單位已經同意,將對臉書(Facebook)罰款50億美元,以此結束調查臉書保護隱私與資料不力等問題。
華爾街日報指出,作為消費者保護機構的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13日以3票對2票批准和解。而投下反對票的2人為民主黨成員。
根據華爾街日報,這項和解協議仍需交由司法部通過才能定案,若獲得批准,將成為聯邦貿易委員會歷來就侵犯隱私所祭出的最高額懲罰。
目前當局尚未公布細節,但這次和解內容可能包括限制臉書往後使用個資的方式。消費者團體「公眾知識」(Public Knowledge)的史萊曼(Charlotte Slaiman)則認為,就算有限制,也不太可能過於嚴格。
史萊曼說,「我們還不清楚這次和解的關鍵層面,不知道臉書應不應該改變經商模式或手法。」「單就罰款來說,這筆罰款並不足以改變臉書既有行徑。」
華府數位權倡議團體民主科技中心(Center for Democracy & Technology)則對臉書受罰後的未來較為樂觀。中心主席歐康納(Nuala O'Connor)說,這筆罰款凸顯在數位時代「管理資料」的重要性。
歐康納表示,「聯邦貿易委員會(藉此)告知所有企業,他們都應該保護好個資。」
臉書並未立即回應法新社的置評要求。
在臉書遭披露有數千萬用戶個資被政治諮詢公司「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不當利用之後,聯邦貿易委員會去年宣布,對2011年達成的一份隱私權和解協議重啟調查。
此外,臉書也被質疑是否違反先前的和解協議,不當與商業夥伴分享用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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