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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抗議聲中通過二修公投法 公投與大選脫鉤

  • 時間:2019-06-17 20:1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立院抗議聲中通過二修公投法 公投與大選脫鉤
立院臨時會登場,今天晚間通過公投法修法,將公投與大選脫鉤,國民黨團在議場內丟擲水球批評「公投送終」。(劉玉秋 攝)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17日)下午登場,為終結公投綁大選亂象,民進黨團在臨時會優先處理「公投法」修法,雖然國民黨團強烈反對修法從「鳥籠變鐵籠」,但訴諸表決下,院會通過民進黨團的修正版本,將公投與大選脫鉤,明訂公投日為8月第四個星期六,自2021年起,每2年舉行一次。至於引發爭議的檢附身分證影本部分,民進黨團做出讓步,拿掉相關修正規定,改以附帶決議方式,要求中選會盡快實施電子連署機制。

去年底九合一選舉合併10公投案投票,衍生邊開票、邊投票等亂象,民進黨團在這次臨時會優先處理「公投法」修法。

不過,國民黨團不滿民進黨團強推「公投法」修法,批評修法從「鳥籠變鐵籠」,強烈反對。但立院17日臨時會首日處理「公投法」修法時,訴諸表決下,三讀通過民進黨團的再修正動議版本,盼終止公投亂象。

為使公民投票有理性討論的時間,這次修法直接明定公投日為8月第四個星期六,自2021年起,每2年舉行一次,錯開選舉年,也明定公投日應為放假日。參與審查的民進黨立委蔣潔安表示,修法可避免政治綁架。蔣潔安:『(原音)這次修法重點將大選跟公投脫鉤,避免政治綁架、政治動員、凌駕公投本意、公投價值。此外,公投有固定舉行日期及足夠的公告審理時間,讓民眾有充足時間空間理解公告內容,和國家政策的重大議題。』

而根據三讀通過的條文也明定,公投案主文應簡明、清楚、客觀中立;理由書的闡明及其立場應與主文一致,避免主文具有誘導贊成或反對公投的意旨。

同時,這次修法也明定主管機關收到連署人名冊後,應函請戶政機關查對,查對期限也由30日內拉長至60日內完成查對;為讓公投案有充足討論時間,公投案的公告期,也從投票日的28日前,修正為投票日的90日前。

至於民進黨團原本為杜絕死人連署問題,規定連署需檢具身分證影本,但遭質疑個資外洩疑慮。民進黨團最後做出讓步,拿掉相關修法,改以附帶決議方式,要求中選會完成資安測試後,應儘速實施公投案的電子連署,院會也建議中選會參採其他國家之制度設計,研議如何防止全國性公投案虛偽連署的配套措施。

就在公投法完成二修後,國民黨團在議場內大砸水球表達不滿,並隨即在議場外舉行記者會,譴責民進黨大開民主倒車,為了明年大選考量,不惜違背當年爭取鬆綁公投的良心,以多數暴力「扼殺公投、背棄民主」,形同將台灣展現直接民權的公投「送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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