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Ecuador)最高法院12日批准了同性婚姻,此案件被視為一項在南美洲具里程碑意義的裁決。
憲法法院表示,在一次非公開聽證會上,9名法官以5票同意、4票不同意,通過了同性婚姻。
這個保守的國家加入了少數其他拉丁美洲國家的行列,承認同性婚姻。
帕特卡基金會(Patka Foundation)的律師寶拉(Christian Paula)說:「這意味著厄瓜多更加平等、比昨天更進步,它承認所有人能享有人權並不受歧視」。該基金會為大約10個欲在厄瓜多結婚的同志伴侶提供法律建議。
4位持反對意見的法官對此爭辯,他們表示為了承認同性婚姻,必須在國民議會中對憲法改革進行辯論。
前最高法院院長梅迪納(Gustavo Medina)告訴法新社,厄瓜多當局有義務遵守憲法法院的裁決,這些裁決具有約束力和強制性。
自2015年以來,厄瓜多已承認同性伴侶事實上的民事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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