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學校教師以公假方式,透過教育交流或文化之旅的形式,接受中國大陸落地招待,及大學校院與中國共青團校簽訂姐妹校等情事,教育部今天(9日)表示,即日將再行文提醒各級學校,遵循現行兩岸法規及政策辦理教育交流活動,不要落入統戰陷阱。
教育部去年6月曾行文各公私立大專校院,確實依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所轉現行兩岸政策指示,我國公私立科研機構及大專校院現職專任教師及相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參與中國大陸各項國家基金及國家重點研發計畫,包含「千人計畫」、「萬人計畫」等,我國現職公私立專任教師也不得應聘赴中國大陸任教。
教育部重申,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兩岸校際書約須報經教育部許可後進行,且不得違反法令規定或涉有政治性內容;教育部一直以來都與相關部會保持聯繫,並主動掌握相關教育交流動態與案例。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科長賴信任表示,教育部近日主動查獲有學校辦理赴中交流或進行實習活動,內容涉及與當地黨政軍機構合作,或全數援用中方提供的資料,已要求學校立即改正,後續將通函學校注意,之後如有再犯,將依兩岸條例相關規定,最高裁罰新台幣50萬,可連續開罰。賴信任:『(原音)也有大學校院跟他們的一些黨政軍色彩的學校去做合作,那我們就是提醒他說,這一些的活動都可能要注意他背後的目的跟內容,以免落入他們統戰的陷阱。』
教育部提醒各校強化自我監督,舉辦各項教育交流應注意活動目的、辦理單位、行程安排與文宣資料,不應有政治目的與政治性內容,以及有損我方的尊嚴與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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