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預計11日在院會通過。對於草案規範資金使用的方向與比例,工商團體意見不一。全國商業總會今天(9日)表示,海外資金規模約新台幣20兆元,政府短期內難有同等規模的投資標的,應逐年做規劃;而工商協進會則是認同目前草案,僅建議7成資金開放投資實體產業的業別可以增加,如電子業、紡織業或其他傳統產業。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8日討論「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根據目前規劃,在匯回資金的運用上,5%可自由運用,但不得購置房地產;25%可進行金融投資,如購買上市櫃股票或政府公債,金管會日後將公布可投資商品類別,剩餘的70%可投資實質產業,若投資經濟部公布的特定產業別,如長照或5+2產業,可享稅率減半優惠。
工商團體對此有不同想法,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9日受訪指出,政府先前已聽進工商界的建議,降低稅率、放寬資金運用範疇,不過,就目前草案來看,他仍認為限制過多,應開放投資房地產等。此外,政府一下子也難以推出與海外資金20兆元規模相等的投資規劃,其實不用馬上做太多限制。他說:『(原音)叫他去投資,台灣就沒有投資標的,你要他投資什麼?這個必須要政府慢慢去規劃,比如觀光產業還有其他什麼相關的這個,都可以做。』
不過,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則是看好目前政府草案方向,認為架構合理,且經過精算,但針對開放投資的產業類別,他建議應擴大適用產業,像是電子業還有紡織業等傳產,才有助台灣產業提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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