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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軍警消 替代役赴軍醫院同獲減免

  • 時間:2019-03-29 11:3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比照軍警消 替代役赴軍醫院同獲減免
役政署副署長沈哲芳(右)表示,替代役男就醫福利比照軍警消。(劉品希 攝)

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宣布警消、海巡人員,包括退役人員,未來到軍醫院就醫,免收掛號費及健保部分負擔,預計將於5月1日上路。內政部次長陳宗彥今天(29日)在內政部例行記者會上宣布,內政部也已修法,讓替代役男享有與國軍官兵相同的醫療權益,預估將有1萬名替代役男受惠。

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沈哲芳29日在內政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目前國軍官兵至國軍醫院就診,健保部分負擔、掛號費及非健保給付等項目可全額減免,住院病房費用也享有優惠,但替代役男並沒有這些減免優惠。

沈哲芳指出,為周延替代役男的權益,內政部已於3月25日修正發布「替代役役男保險及醫療實施辦法」,讓替代役役男相關權益與國軍官兵一致,未來替代役男將比照國軍官兵,若到國軍醫療院所就醫,可享有相同的免付費及優待醫療項目。他說:『(原音)以往替代役男到國軍醫院去就診,他的部份負擔、掛號費還有非健保的給付部份,有一部分是要由我們役男來負擔的,那這次修法,就把他跟國軍常備兵到國軍醫院去就診,全部給予補助,來照顧同樣在服兵役,在為國盡兵役義務的時候,他的權利義務,我們會平等的來照顧。』

此外,沈哲芳表示,過去服警察役與消防役的役男執行公務導致燙傷,補助金額只有新台幣3萬元,由於深度燒傷必須長期復健治療才能有效改善,因此這次修法也特別增加補助復健治療的手術費、衛材費及相關費用,依嚴重程度,最高補助可達80萬元,將可大幅減輕受燒傷役男家庭的負擔。

沈哲芳指出,這次修法不僅照顧服役中的役男,對於退役後的醫療也一併考量,如服役時因公受傷,退役後赴國軍醫療院所治療,凡持「因公傷病退停役就醫證明卡」,醫療費用也享有與現役役男同樣的補助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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