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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工廠合法後污染仍在? 經部:加強稽查、10倍開罰

  • 時間:2019-03-28 16:5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謝佳興
農地工廠合法後污染仍在? 經部:加強稽查、10倍開罰
行政院28日拍板「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學者提醒,違章工廠、農地工廠未來就地合法後,須嚴格管理污染問題。(圖:中央社)

行政院今天(28日)拍板「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學者提醒,違章工廠、農地工廠未來就地合法後,須嚴格管理污染問題。經濟部下午指出,低污染的未登工廠需在新制上路2年內申請納管,並於10年內成為特定工廠,若特定工廠違規,須限期改善並可罰鍰,且金額是一般工廠違規罰鍰的10倍,如未改善,將廢止特定工廠登記,予以斷水斷電、拆除。

為守護農地環境,行政院敲定「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2016年5月20日後新設未登記工廠將斷水斷電、拆除;520前設立者須全面納管,其中,經濟部推估約有273家屬於中高污染產業者,將輔導轉型、遷廠或關廠,至於低污染的未登記工廠,新制上路2年內需申請納管,並與其他已臨登工廠一樣,都要在修法後10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不過,學者認為,以目前農地工廠亂象,有的工廠分布呈現點狀,有的則集中污染,還有些是鄰近河川,未來若合法化,經濟部須嚴格管理污染問題。對此,經濟部強調,此次修法就是希望能夠全面納管,資訊透明化,以利後續加強稽查,同時,也希望業者落實自主管理,特定工廠如有違規,將加重處罰,罰鍰金額是10到50萬元,為現行一般工廠的10倍,如未在3個月內限期改善,也將廢止登記。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簡任技正雲瑞龍說:『(原音)政府讓你有機會能夠改過自新,就是希望你不要再做壞,如果假設你做壞,第一個加重處罰,第二個就廢止你的工廠登記,讓你不能再經營。跟我們原來工廠管理輔導法,我們是罰1萬到5萬(元),他(特定工廠罰鍰)比較重,第二個部分,按照違反土地相關法規,就是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或建築法,違建這個部分,他是罰6到30萬,所以他10(萬)到50萬(元),從這個比例來看跟相關法系的比較,我們是比較重的。』

經濟部指出,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除非是繼承者,否則不能變更負責人或合夥人,同時,也不可以轉供他人設廠、變更事業主體、增加廠地廠房及建物面積,更不能增加或變更為中高污染產業類別及主要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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