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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輔法完成審查 污染輕微農地工廠輔導合法經營

  • 時間:2019-03-22 15:2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工輔法完成審查 污染輕微農地工廠輔導合法經營
政務委員張景森完成攸關農地工廠輔導的「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央社檔案照片)

農地工廠現象引發立委和環保團體關注,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宣布不得再新設工廠;經過多次討論,政務委員張景森完成「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明文規定2016年5月20日以後新增未登記的工廠即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而2016年5月19日之前的既有未登記工廠則污染性大者,政府協助轉型、遷移或關閉;污染影響輕微者改善安全和環保設施後,可取得證照,合法經營。

政務委員張景森完成審查攸關農地工廠輔導的「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他22日表示,這是一項歷史性的修法,顧及經濟與環境雙贏,未來不會再產生新的違章工廠,而現有農地也可以獲得確保。

修法草案新增第28條之一,明文規定2016年5月20日以後新增的未登記工廠,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2016年5月19日以前既有的未登記工廠則分兩類處理。張景森表示,目前新增的未登記工廠剩下1家未拆除,而在去年底選舉前後,地方謠傳政府可能放寬農地工廠管制,所以有些縣市又增加了違章工廠,將督促地方政府予以拆除。張景森說:『(原音)我們任內新增的一定都拆除,不太敢增加,後來發現17家,已經拆除16家,但是地方選舉之後,有些縣市謠傳好像政府對新增也要放寬,有些縣市增加了很多新的違建,講白了就是彰化縣,多了12家,這是新增絕對會斷水、斷電,拆除是地方政府責任,我們希望他們要依法拆除。』

張景森表示,彰化縣已經掌握這12家新增違章工廠的資料,將先斷水、斷電,也不允許旁人違法轉供,否則一併懲處。

張景森表示,草案規定未登記工廠全面納管,在草案三讀通過後,經濟部會制訂推動方案,地方政府須在6個月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對未登記工廠的管理輔導計畫,其中也必須報告轄區內新增未登記工廠的處理情形;否則會影響既有未登記工廠合法化的進度,「新的沒有拆掉、舊的也沒辦法協助輔導」。

至於既有的未登記工廠則分兩類處理,污染性大的,政府將協助轉型、遷移或關閉;污染性影響輕微者,政府將就地輔導,發給證照,合法經營。根據航照圖測量,既有未登記工廠面積有1.4萬公頃。

至於外界關注的回饋金制度,張景森表示,修法草案三讀後,經濟部將制定子法規範。原則上,污染影響輕微的工廠,完成第一階段輔導,改善環保、安全設施後,可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此階段的回饋金額不高。而第二階段,若牽涉變更地目,政府也會予以協助,如因為土地使用變更而產生利益時,會課以較高額的回饋金;但會在土地交易時課徵,並非土地變更時收取。

張景森強調,修法並非就地合法,過去若影響環境的工廠會要求搬遷,但這次修法是「就地輔導」;他也說將和環保團體溝通此修法內容,消除疑慮。張景森指出,預計下週透過行政立法協調平台與民進黨立委溝通修法內容,若一切順利,待行政院長蘇貞昌同意後,最快28日提報行政院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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