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19日)三讀通過「財政紀律法」,將過去散見於各法規的財政紀律規範進行全面性的盤整。修法重點包括:各級政府需公開稅制支出評估作業、落實公債法,以及當法律案會大幅增加政府歲出或減少歲入時、需說明財務來源等,希望讓國家財政更為健全。
為了確保國家財政健全發展、維持適度的支出規模,立法院朝野都認為有必要建立完整的財政紀律體制,雖然目前已經有預算法、公債法、公共債務委員會等攸關財政紀律的法律與機制,不過,立委認為現行做法多沒有實質效果,因此,包含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賴士葆與民進黨立委王榮璋等都提出了「財政紀律法草案」,相關草案則在19日院會完成三讀。
「財政紀律法」有5大重點,第一是要求各級政府落實公開稅制支出評估作業,以便於民意代表問政監督;其次是訂定非營業特種基金的設立條件與退場機制,民進黨立委王榮璋認為,這有助於減少「小金庫」的現象。
第3項重點是提案立委參考「馬斯垂克條約規定」,在「財政紀律法」中明訂公債法的舉債規定。王榮璋說:『(原音)債務舉借應該根據公債法規定辦理,規定特別預算舉債額度,不得超過該期間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合計數的15%。』
王榮璋也進一步點出新法中的財政預警機制與重點。他說:『(原音)對財政紀律異常的地方政府的管控機制,要求各級政府定期公告公債報表與償債計畫、向特種基金調借情形也應該透明化。』
第5項重點在於,如果政府或立委提出的法律案會大幅增加財政壓力時,必須具體說明財務來源。提案修法的立委曾銘宗說:『(原音)也就是立委或部會提出法案,會增加財政負擔或減少收入的話,必須在法案中說明你財源在哪。』
朝野立委希望透過更明確、更集中的法制來監督中央與地方財政,以維持國家財政穩定發展,對於這項跨黨派合作完成的立法,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就指出具有時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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