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案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今天(15日)在立法院逕付二讀,將與行政院版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併案協商。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下午發出聲明,對此結果表達強烈憂心。他們指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反同草案)」無論在同性二人身分關係之法律稱謂或實質保障內容均不符合大法官第748號解釋的要求,既非婚姻、亦不平等,後續只能仰賴協商及二讀程序嚴格把關。
伴侶盟要求朝野黨團以守住院版草案作為底線,切勿放任違憲內容送交二讀,亦不能在協商過程中將已經退無可退的院版草案下修成滿足反同團體要求、卻犧牲同志權益的違憲內容,否則爭議無法解決,社會對立也無法消弭。
伴侶盟指出,反同團體去年將公投第12案包裝成「保障」同性別二人共同生活的權益,事實上是假保障之名行歧視羞辱之實,反同草案內容除了繼承權外,所有「保障」都是現行法下同性伴侶透過安排就可達成,該草案只是用「看起來有規定」的障眼法矇騙社會大眾,使部份立委誤以為反同草案與院版草案只有名稱不同,但實際上相距甚遠。
伴侶盟表示,反同草案既然以「同性家屬」為名,其性質就非「婚姻」,如果最後通過這樣「非婚姻」的法案,今年5月24日同性伴侶仍可依民法婚姻章登記結婚。在未來協商與二讀程序中,若朝野黨團向反同草案的無理要求妥協,不僅羞辱同志,亦是國會棄守憲政義務的自我羞辱,必將在台灣人權史上留下抹不去的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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