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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明提案修社維法 調高聚眾鬥毆罰鍰

  • 時間:2019-03-15 10:1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徐永明提案修社維法 調高聚眾鬥毆罰鍰
徐永明(右)將提案修正社維法第87條,調高聚眾鬥毆的罰鍰到2萬4。(劉品希 攝)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天(15日)舉行記者會表示,他支持行政院修正刑法相關條文,嚴管聚眾鬥毆,不過,有鑑於實務上聚眾鬥毆多以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因此,他將提案修正社維法第87條,將罰金上限拉高為新台幣2萬4千元;他並呼籲法官不要再輕判,以發揮嚇阻效果。

為嚇阻聚眾鬥毆事件頻頻發生,行政院院會14日通過修訂刑法第149條與第150條,將公然聚眾的定義明確化,並提高罰金上限到新台幣10萬元;而為了避免外界誤解修法會影響到集會遊行自由,因此行政院決定不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15日上午舉行記者會指出,根據警政署的統計資料,近5年的聚眾鬥毆事件逐年攀升,從2014年的150件,逐年增加為2018年的936件。他表示,聚眾鬥毆案件可適用刑法第149條、第150條、第283條或社維法第87條,分析近5年的資料卻發現,高達78%的案件都以社維法第87條送辦;社維法第87條最高雖可處1萬8千元罰鍰或處3日以下拘役,但這5年聚眾鬥毆案件實際裁處的平均金額從3千多元到5千多元不等,5年平均下來只罰4,550元,5年來處拘役的人數加起來也只有12人。

徐永明表示,他支持行政院修正刑法,但實務上聚眾鬥毆事件都以社維法判處,因此,他將提案修正社維法第87條,將罰鍰由1萬8提高到2萬4,以達嚇阻效果。他說:『(原音)我們的修法比較簡單,就是從社會維護法第87條,把罰金從1萬8加到2萬4,那為什麼只有2萬4,不像刑法這邊10萬,因為這牽涉到社維法其他整個法條結構的問題。』

徐永明也呼籲法官必須重視這個議題,如果判處過輕,只是累死警察,也可能導致變相鼓勵聚眾鬥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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