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拍板警消海巡空勤醫療福利比照軍人,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12日)在立法院答詢時進一步表示,鑒於新北市、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連江縣及金門縣等6縣市轄區內並無軍醫院或榮民醫院,為落實對上述縣市的警、消、海巡及空勤人員比照軍人醫療照護的美意,並提高就醫便利性,除軍醫院、榮民醫院外,警消海巡空勤人員到衛福部在各縣市設立的所有部立醫院或指定醫院(例如雲林縣及連江縣無部立醫院,即指定雲林台大分院及連江縣立醫院納入服務)就診,其健保部分負擔將由政府給予補助。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谷辣斯.尤達卡)指出,為顧及衡平原則,現役軍職人員除至軍醫院或榮民醫院享有相關醫療補助外,增加赴所有縣市部立醫院(或指定醫院)亦享有政府部分負擔補助。
Kolas表示,這項措施預定自今年5月1日起實施,將使約12萬名的警、消、海巡及空勤人員,以及18萬名的現役軍職人員,受到政府更完整的醫療照護,讓他們在為國人守護國土的同時,能夠更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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