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6日)邀請相關部會就如何有效杜絕酒駕與執法措施,進行專題報告,除了提高酒駕者肇事後的刑度外,有立委提議,攔檢到酒駕者,可暫時拘留。對此,法務部次長蔡碧仲答詢表示非常贊成,不過,相關規定涉及交通部主管法規,因此,法務部會尊重交通部最後的修法意見。
法務部已經明確表示,要對酒駕及酒駕再犯等行為加重刑責,加重的刑度也成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立委的關切焦點。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6日答覆民進黨立委洪宗熠時表示,法務部對再犯者加重刑責的修法方向,可以說是世界立法案例中「最嚴苛的」,他解釋,只要有酒駕或公共危險紀錄者,再度酒駕上路,無疑是形同殺人。他說:『(原音)美國加州他們認為,你經過一定程序就可確認你個人已經知道酒駕危害,你還把工具開到馬路上,這種形同殺人惡行,所以這次修法最重判到死刑。』
不過也有立委關注事前預防的法制問題,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表示,曾有司法人員建議,可以參考中國大陸對酒駕者當場拘留15天的作法。因此,劉世芳提問,對於已經喝酒還開車的預備犯,是否能在其酒意濃厚時剝奪部分行動自由。
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贊成,但也說法律上的預備犯有嚴謹的成立要件,且事涉人身自由,還需要進一步修法;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則表示「非常贊成」,但不能像中國大陸的15天之久。他說:『(原音)中國大陸的15天,其實一個人喝了酒(開車)當然是很可惡,但15天太久。我覺得3天適合,因為喝了酒後,發生這事情,這很可以來研議,但這涉及道交管理條例規定。(劉:我們可以叫做保護性的約束)我們非常尊重主管機關交通部的意見。』
而要是遇到不願配合臨檢的民眾,執法人員又該如何處理。蔡碧仲答覆國民黨立委林麗蟬時表示,未來可能往「拒絕酒測就強制抽血」或是加重處罰的方向修法,不過,目前仍在徵詢各界意見。
而親民黨立委陳怡潔則關注提供酒品的店家、駕駛與乘客三方的連坐責任。徐國勇與蔡碧仲都認同要有連坐法,不過仍要尊重主管機關交通部的修法意見,而交通部次長黃玉霖也支持相關主張,並說未來會在協商時,強化預防面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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