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公投綁大選衍生諸多亂象,中選會提出「公投法」修法草案送行政院審查,政務委員羅秉成今天(27日)上午召開審查會議,會中達成幾項共識,包括延長公投準備期、公投與選舉脫鉤,以及投票日當天不得宣傳公投等。
去年底公投綁大選發生投票排隊時間過長、邊開票邊投票等選務亂象,中選會也提出公投法修法草案。政務委員羅秉成27日上午召開審查會議,邀集中選會、內政部、法務部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等就修法事宜進行討論。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今天初步確定未來公投準備期從目前1個月延長為3個月;公投與選舉是否合併舉行,將從「應」合併舉行改為「得」合併舉行,保留彈性空間,以及公投投票當天不得宣傳。陳朝建說:『(原音)包括公民投票合理準備期間適度拉長,也就是我們現在合理準備期間只有1個月,明顯不足,必須適度延長為3個月以上,這過去以來各界也有一些共識。第二就是公投併大選「應」改成「得」的彈性問題,保留一定彈性的話,在未來選務上,以及相關意見表達上,都可以達成平衡,恐怕有必要。第三就是公投投票日當日不能宣傳公投活動。』
至於2020年總統大選與公投是否可能脫鉤,陳朝建表示,修法草案仍在行政部門作業中,未來送立法院後,一切尊重立法院的審查。
另外,今天會中也有相關部會詢問電子連署的進度,陳朝建表示,中選會正在測試電子連署制度,至於是否以健保卡取代自然人憑證;陳朝建表示,健保卡並不符合電子簽章的條件,還須克服法令、認證機構和技術問題,目前正在聆聽各界聲音。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
Rti 中央廣播電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