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尚尼亞法院19日判決,有「象牙女王」惡名的中國商人楊鳯蘭(Yang Feng Glan),因為走私近2噸重、超過350頭大象的象牙到亞洲,被判處15年徒刑。
楊鳯蘭和另外2名坦尚尼亞男子2015年10月被控,在2000年到2004年間走私了價值130億先令(shillings,560萬美元)的860塊象牙。楊鳯蘭等3人則否認犯行。
警方消息人士說,69歲的楊鳯蘭從1970年代起就住在坦尚尼亞,擔任坦尚尼亞的中非民間商會(China-Africa Business Council)祕書長,在三蘭港(Dar es Salaam)擁有一家受歡迎的中餐廳。
基蘇圖(Kisutu)法院治安法官薛迪(Huruma Shaidi)判決,楊鳯蘭等3人主導一個組織犯罪幫派有罪,判處3人各15年徒刑。
薛迪並下令3人,不是支付這些象牙的市價2倍罰款,就是面臨另外2年刑期。
根據法院文件,檢方表示,楊鳯蘭蓄意透過收集、運輸或出口和銷售總重達1,889噸的象牙,來組織、管理和資助一個犯罪集團。
環保人士對楊鳯蘭被定罪表示歡迎,表示這證明了坦尚尼亞政府嚴正打擊野生動物偷獵,但也批評這項判決。
世界自然基金(WWF)官員尼古薩魯(Amani Ngusaru)說,對楊鳯蘭犯下的殘暴惡行來說,這個懲罰還不夠,因為她要為成千上萬頭在坦尚尼亞被盜獵的大象負責。
根據2015年的調查,坦尚尼亞的大象數目從2009年的11萬頭,劇降至2014年的略多於4萬3千頭,而保育團體將此歸咎於「產業規模」的偷獵。
像是中國和越南等亞洲國家對象牙的需求,已導致在非洲各地的偷獵行徑增加。
在2016年3月,坦尚尼亞也曾以走私象牙為由,對2名中國男性各別判刑35年。而在2015年12月,法院判決4名中國男子走私犀牛角監禁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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