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廉政專刊登載立法院長蘇嘉全的財產申報內容,在個人存款部分,列出台灣銀行支票存款,引發討論。對此,內政部發出新聞稿澄清,監察院第127期和第140期中相關存款和帳戶為錯誤資訊,相關存款和帳戶是國慶籌備委員會專款專戶,並非蘇嘉全個人帳戶。
監察院廉政專刊第127期內容刊載立法院蘇嘉全院長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內容,其中有關個人存款部分,第22筆資料臺灣銀行支票存款金額新台幣3,644萬9,298元、第140期財產申報資料有關個人存款部分中,第24筆臺灣銀行群賢分行支票存款新臺幣3,354萬4,900元;兩筆鉅款引發關注。
內政部澄清,該兩個帳戶是存放2017年和2018年中華民國國慶籌備經費,由於國慶籌備委員會不具法人資格,亦無統一編號,故於台灣銀行進行開戶作業時,依銀行規定將國慶籌備委員會並列當年度慶籌會負責人名義開戶,帳戶內公款為專款專用,同時參照內政部機關專戶設置負責人、會計及出納印鑑章,日後各項支出均須由民政司長、會計處審核科長、總務司出納科長具名領款,以落實財務內部控管機制,任何人皆無權隨意動支。
蘇嘉全為立法院長,依慣例擔任2017年和2018年慶籌會主任委員,當經申報人向監察院授權以國民身分證號查詢介接提供帳戶資料時,台灣銀行誤將此帳戶列入,造成廉政專刊錯列,引起外界誤會公私不分。
內政部也表示,蘇嘉全辦公室已於2月18日向申報機關監察院提出更正,特此說明,以正視聽。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