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廣播電臺(Rti)歷史網頁
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兩岸簽協議前應公投 蘇揆:沒有衝著誰

  • 時間:2019-02-19 11:1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兩岸簽協議前應公投 蘇揆:沒有衝著誰
行政院長蘇貞昌。(蕭照平攝)

行政院決定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訂兩岸和平協議前應舉行公投,被外界解讀是針對提出兩岸和平協議的國民黨。不過,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19日)受訪表示,「沒有衝著誰」,而是政府必須小心不放棄武力對台的中國。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天在立法院答詢時也說,政府是提出制度建議,希望尋求社會共識。

行政院日前與民進黨立院黨團討論會期優先法案,決定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訂簽署任何協議前須先進行公投。因此,外界認為這跟國民黨近期拋出的「兩岸和平協議」議題有關,甚至解讀設下公投門檻是特別針對在野黨。

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19日赴國會受訪表示,法律是一體適用,「沒有針對誰」,強調中國是不放棄武力進犯台灣的國家,因此,政府必須小心。他說:『(原音)沒有衝著誰,法律是全國適用、規範全民,大家知道中國對台灣是不放棄武力的國家,我們要小心。』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修法議題也成為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質詢時的焦點。陸委會主委陳明通答詢表示,起因是國民黨黨主席吳敦義,因為吳敦義說,如果重返執政將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北京洽商「兩岸和平協議」,但陸委會檢視條文後發現,當中的監督門檻還不夠。

他說:『(原音)我們檢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確實有政治議題協商,但是監督門檻很低很低。(徐:公投門檻是否該提高,時代力量立場比照憲改。如果真有任何協議,立院要四分之三出席、四分之三通過,之後交由人民公民數過半支持,我請問院長、主委修法方向。)跟委員報告,確實往這方向去走。』

陳明通表示,如果要與北京協商,首先要向國會提出協商計畫,並經三分之二立委同意,才能前往北京;而過程中,行政院也可以舉辦諮詢性公投,等協商返國後,還要經四分之三立委出席、四分之三立委同意後,再進行全國性公民投票,要全體選民半數以上同意,才能通過。陳明通說:『(原音)因為事情非常敏感,社會必須高度共識,不能簡單多數。』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也關注這項修法議題,她表示,國民黨向來主張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國會監督、民意監督的基礎上商談「兩岸和平協議」,因此,她認為政府應盡速訂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而不是加上公投條件。不過,陳明通強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監督機制相當疲弱,因此,政府提出制度建議、尋求社會高度共識。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