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今年實施的包裝醬油製程標示規定遭監察院糾正。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副組長魏任廷今天(17日)表示,現行規定以實地查核製程是否與標示相符,為民眾把關,但會參考監委意見再研議。
衛福部「包裝醬油製程之標示規定」1月正式實施,要求醬油產品應於包裝明顯處,依其製程標示「速成」「水解」「混合(調合)」或「釀造」字樣。
不過,監察委員田秋堇、蔡崇義調查後認為,衛福部訂定規定過程草率,且刪除鑑別醬油是否為「釀造」的關鍵指標「果糖酸」含量,未能嚴謹為民眾把關。監察院14日通過提案,糾正衛福部暨食藥署。
魏任廷今天受訪時表示,如果業者製程是用釀造且達一定標準,就可標示釀造,若是其他做法,如酸水解、混合等,因不同製程會有不同風味,必須誠實標示讓民眾有選擇權。
魏任廷說,監察委員提出「果糖酸」作為檢驗的鑑定基準,因水解過程會產生果糖酸,若產品果糖酸濃度過高卻又標示釀造可能就是標示造假,可透過檢驗揪出違規;但現在的做法是以實地查廠來了解工廠製程和標示是否相符,也可達到監督功能。
魏任廷表示,日本、韓國的醬油標示相關規定也沒有採用果糖酸指標,但將參考監委意見,再找專家學者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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