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發布新規,針對從非洲豬瘟疫區違規攜豬肉品入境,初犯遭罰新台幣20萬元的人士,從25日凌晨零時開始,如果未當場繳清罰款,就禁止入境。新規執行3天共裁罰6件,25日和27日各有1名中國籍旅客,無法繳清20萬,因而遭遣返出境。另外還有4名遭罰20萬的人士,有3位為台籍不適用新規,另有1名陸客則是當場繳清20萬後入境。
根據農委會防檢局統計,從去年12月18日針對從非洲豬瘟疫區違規攜豬肉品入境,裁罰新台幣20萬元的案件,至今年1月27日為止,共有79件。至於25日開始,來自於過去3年曾發生非洲豬瘟的國家或地區,只要違規攜帶肉品入境台灣,遭裁罰20萬元後,就須當場繳清。新規實施第一天,就有1位香港來台的中國籍旅客,遭裁罰20萬元後,因為沒有當場繳清罰款,成為首位遭到拒絕入境的人士。
至於27日又有一位來自南京的中國籍53歲女性旅客,入境高雄小港機場,攜帶雞肉及豬肉成分火腿腸0.08公斤,由於沒有主動申報,一樣遭罰20萬元。由於未能繳清罰款,當天下午又搭班機返回上海。
這些未繳清罰款的人士,未來在罰款沒有繳清前,不得再入境台灣。至於已經出境後,罰款該怎麼繳?防檢局表示,目前給這些違規旅客的帳號,都是在台灣境內才能匯款,因此出境後,如果要繳清款項,可以撥打防檢局的專線,屆時會提供相關處理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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