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泰國選舉委員會(Election Commission of Thailand)2名官員今天(15日)的說法,要結束軍事執政、延宕已久的大選,原本預定2月24日舉行,現在可能要再延後到3月。
選舉委員會並沒有宣布選舉延後的消息,但是這兩名高級官員表示,要在2月24日選舉是不可能了。
2014年泰國軍方政變後,由軍政府掌權,政府不斷推遲大選日期,2018年12月宣布解除禁止超過5人的集會及政治活動的禁令,允許政黨舉辦政治集會或示威,並宣布將在今年2月24日舉行大選。
統治泰國將近5年的軍事執政當局,已經在稍早暗示,泰王加冕大典將於5月4日到6日舉行,為了避免大選工作和加冕相關工作時間重疊,2月的選舉可能延後。
選舉委員會高級成員表示,2月24日的選舉不可能發生,因為選舉委員會沒有足夠的時間籌辦。
官員指出,現在有兩個可能的日期,3月10日或是3月24日。
泰國總理帕拉育今天向媒體記者表示,在泰王加冕大典之前會舉行選舉。
帕拉育表示,他們必須把選舉和加冕大典一起準備,而且必須先給加冕大典準備的時間。
泰國兩大政黨都表示,不反對選舉延期。
根據泰國法律,選舉委員會必須在投票後60天內宣布選舉結果、認可當選議員,國會則必須在選舉結果公布後的15天內開議,而且國會的開議必須由泰王主持。
去年12月11日泰國政府公告國會議員選舉法生效,依2017年生效的泰國憲法規定,全國大選必須在選舉法生效後150天內舉行,由18歲以上的公民在全國350個選區選出350名眾議員(可海外及提前投票),另150名眾議員則依政黨得票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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