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國大陸將開放台灣人憑居住證報考中國大陸中小學教師。大陸委員會今天(11日)表示,雖然赴中擔任一般中小學教師不違反現行法令,但確切職務類型尚待釐清,政府將密切注意。
中國教育部官網10日公告「關於港澳台居民在內地(中國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提到,台港澳居民可憑居住證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陸委會副主委陳明祺昨天表示,將持續透過管道關心,並強調作為民主國家,人民有移動自由,不會刻意去調查或阻止。
陸委會今天下午再進一步說明,國人赴中擔任一般中小學教師,並不違反現行兩岸條例第33條規定,但這是中方新推出的措施,尚待主管機關針對中方學校類型及相關職務進行釐清,政府將密切關注。
陸委會表示,人才競逐與跨國移動是全球共同面對的課題,台灣是民主自由法治的社會,政府尊重人民工作及就業選擇權利。但陸委會也提到,中方設有政治條件與前提,名為放寬措施,實為要求政治表態,遂行統戰目的作為。政府提醒國人務必瞭解中共背後的政治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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