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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案3件訴願 政院訴願會皆認定不受理

  • 時間:2018-12-28 17:4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國維
台大校長案3件訴願 政院訴願會皆認定不受理
歷經一整年風波,教育部在本週同意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中央社檔案照片)

教育部本週同意管中閔擔任國立台灣大學校長,台大安排讓管中閔在1月8日就任。教育部今天(28日)傍晚發布新聞稿表示,關於台大校方、管中閔及台大學生,日前分別對教育部在5月4日請台大進行遴選程序瑕疵補正的公文提起訴願,今天(28日)已收到行政院訴願決定書,行政院對這三件訴願案均作成「訴願不受理」的決定。

教育部說明,行政院在3件訴願案的訴願決定書特別指出,教育部5月4日函請台大補正遴選程序瑕疵,是教育部作成行政處分前的程序處置,目的是為了確保將來新任校長當選人的合法性、正當性及任期中的穩定性,故此函並非行政處分,在此情況下,包括台大校方、管中閔及台大學生對此提起訴願,依法未合,所以行政院訴願會決定不受理。

教育部強調,這次台大校長遴選過程,由於相關資訊未充分揭露,造成利益迴避事宜未能在遴選過程適度討論,而遭到質疑遴選結果的公正性,台大及校長遴選委員會確實應深切檢討反省;教育部在衡量遴選瑕疵特性、校務發展等情況,對大學自主給予最高尊重下,作成「勉予聘任」決定的同時,也督促台大對遴選過程爭議徹底檢討,並透過校長遴選制度整體檢視與調整,杜絕類似紛爭,以符合當前高教競爭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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