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28日)三讀「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整部修法重點在於透過明確化的條文,正當都更行政程序、強化民眾權益,藉此提高民眾參與誘因及縮短都更期程。以過去都更案不時出現的「釘子戶」為例,新法設下三道溝通程序來確認計畫合理性,希望降低「釘子戶」,如果還有爭議,政府得代為拆遷,不過,不同意戶仍可提出救濟。
有鑑於台灣早期發展地區,其建築物已有老化、防災抗震能力不足等問題,同時在追求居住正義的目標下,立法院院會28日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希望透過完備的法令,強化民眾對都更的信任度、精進爭議處理機制、簡化、透明都更程序等,以解決過去在都市更新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
「都更條例」從1999年立法至今,最被詬病的就是都更執行「牛步化」,立委認為這跟沒有專責機構、產權複雜、都更權益不明確、權利轉換無法滿足等問題有關,因此,新法有了明確的容積獎勵標準、健全程序正義以避免出現實施者惡意圈地還有強化政府主導等策進作為。
舉例來說,為了避免再有都更「釘子戶」,新法就是利用「連結都市計畫」、「強化都更審議」、「有爭議辦聽證」程序來釐清各方權益及計畫合理性,如果還是無法解決爭議,基於公共利益前提下,政府得代為拆遷,但拆遷前,必須要協商出日期、安置計畫等才能進行。參與修法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原音)除沒有爭議的以外應該舉辦聽證會,同時舉辦實施者徵求所有人同意時,要檢附都市更新計劃書且要相關人員陳述意見,內政部在附帶決議中也說,要把內容在專門網上公告。同時對估價要經由3家以上專業評估,修正估價產生機制來保障人民的財產與知情權,最重要是對弱勢者的安置,要給予租金補貼或是社會住宅,同時拆遷前要有真誠的精神。』
另外,時代力量黨團在修法過程主張,一旦有不肖建商透過暴力、脅迫方式介入都更計畫就應撤銷許可的建議備受討論,相關條文經院會表決並未通過。而其爭點在於,立委黃國昌認為,設下排黑條款才能落實居住正義;不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卻認為,這反倒讓黑道有介入機會,更增加都更的不確定性。
在「危老條例」、「住都中心設置條例」通過修法後,多年都沒修正的「都更條例」也完成三讀,代表政府「都更三法」已經全部到位,未來將會有更便利、更透明的都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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