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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大學決議合校議約對象 交大先清大後

  • 時間:2018-12-26 11:1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國維
陽明大學決議合校議約對象 交大先清大後
國立陽明大學啟動合校程序。(陽明大學提供)

國立陽明大學今天(26日)召開校務會議,確定未來合校議約對象依序為國立交通大學、國立清華大學。陽明大學表示,未來校方將籌組議約工作小組,依據會議決議,先與交通大學進行合校議約,若能順利完成議約,合校計畫書將再交由校務會議討論;若議約未成,再與清華大學議約。

陽明大學校長郭旭崧指出,兩校無論在學風、校務、教學與研究等面向,都是台灣首屈一指的大學,兩校各有特色與優勢,這次校務會議選擇交通大學為第一順位議約對象,主要仍考量交通大學已於校務會議通過單方合校意向書,承諾未來合校校名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National Yang-Ming & Chiao Tung University),在校名上能維持國立陽明大學的主體性,對於國立陽明大學有重大意義。

陽明大學提到,合校程序包含啟動合校、決定議約順序、完成兩校議約、通過合校計畫、送交教育部審核等5個步驟。國立陽明大學在9月26日臨時校務會議啟動合校程序,並在今天決定合校議約對象順序,後續將進入第三步驟實質討論階段。

這次校務會議應出席96人,實際出席91人,合校議案採不記名、單記法及相對多數決。陽明大學強調,合校是一件複雜冗長的過程,最後能否成功仍是未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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