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立法院在今天(30日)三讀通過「無人載具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使台灣在無人交通的發展上又往前邁開一步。這項立法重點在於,將無人載具的相關發展納入監理沙盒精神,進一步鼓勵相關產業的創新與發展。長期投入相關議題的朝野立委都高度肯定,但也提醒未來所衝擊的勞動力問題也要開始關注。
近年各式無人載具科技與相關創新應用蓬勃發展,先進國家也把無人載具技術與應用視為重要的經濟戰略,背後更有龐大的潛在商機,而為了鼓勵更多創新研究、提升科技產業發展,立法院院會30日通過「無人載具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立法核心在於引用監理沙盒精神,在特定範圍下及條件下,以法律暫行方式排除相關監理規範,打造更合理、更安全的研發與創新環境。
所謂的無人載具,就是將車輛、船舶、航空器結合人工智慧的無人駕駛移動載具,它的興起不僅帶來商機,在法律面上也有挑戰,因此,新法意義是讓無人載具的科技、服務、營運模式等,在創新實驗時可排除監理規範,不僅簡化過去援用舊法規的等待時間,也突破傳統法律框架,不過,包含實驗期間、申請展延次數以及實驗安全性等面向,還是有法律規範。
提案立法的民進黨立委余宛如就說,這不僅是台灣在創新領域法制工程的一大進步,也是全球第一個兼納陸、海、空面向的無人載具相關條例,她也說,一旦新法實施後,全台各地的相關無人載具產業計畫都可以一一上路。她說:『(原音)全台灣在新北市、台中、彰化、台南、高雄都有非常多的無人載具實驗計畫可以準備上路,同時,針對開放或封閉測試場域都可以迎合實驗需求,其實無人載具發展在未來是要解決交通變革問題,期待在未來還要面對非常多的挑戰,在無人駕駛、共享、自動車3個未來主軸上,我們必須不斷精進。』
提案立法的國民黨立委許毓仁也說,相關立法不僅給國內相關廠商帶來莫大機會外,也能吸引人才在台發展。他說:『(原音)從商業模式、城鄉發展、從IC晶片甚至金融保險還有租賃業務等,都有相當多的可能性以及意義所在,還有一個就是人才競爭的舞台。』
朝野立委除了肯定新法可讓台灣在無人載具供應鏈上取得機先外,也提醒未來也會有衝擊勞動力的問題,這將會是下一步應討論的重要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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