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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濫用急難救助 外交部推自我處理旅外不便

  • 時間:2018-10-30 18:3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照坤
別濫用急難救助 外交部推自我處理旅外不便
外交部主任秘書李光章30日說明「強化外館急難救助機制」改革方案。
(央廣記者王照坤 攝)

日前發生的台灣旅客滯留日本關西機場事件引起爭議,外交部為此完整檢討駐外館處的急難救助機制,今天(30日)公布改革方案,透過「課責合理」原則,規範駐外館處應在何種情況下,才會動用人力與資源提供協助,同時又透過「救助有效」理念,提升急難救助時的實質效益。而在總計12項的改革方案中,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外交部將仿效日本做法,開始向民眾宣導「自我處理旅外不便」,未來如果遇到非重大、沒有涉及人身安全,屬於一般性不便的狀況,外交部都會要求旅外國人自行處理。

外交部宣布啟動「強化外館急難救助機制」改革方案,其中最主要的變動是修訂「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重新訂定急難救助範圍,希望讓外交部以後處理這類事情時能夠「課責合理」。

外交部主任祕書李光章表示,修訂工作參考了先進國家,合理規範駐外同仁職責,同時參考日本的做法,編製「自我處理旅外不便」文宣,提供民眾自行排除一般性困難的處理建議,以減少非急難相關事項,卻誤用或濫用外館急難救助機制的情形,李光章說:『(原音)6萬5千多通電話,真正構成急難的,就是700多件,97%多不是(急難),真正需要的人塞在那裡,這不是好的情況;一般性的、簡單你可以自己處理的,仿造日本的做法,自行處理一些不便。』

其他與「課責合理」有關的改革作為,還包括急難救助專線設置錄音功能;落實急難救助案件分流與追蹤,將桃園機場「緊急聯絡中心」定位為「Call Center」,優化其轉接功能及通報作業流程;必要時設置任務性的「重大爭議事件評議委員會」,若遇有重大投訴爭議,將邀請社會賢達人士擔任外聘委員參與評議,以維護國人及外交人員應有權益;推廣國人海外旅遊保險概念,以強化保障旅外國人的基本權益。

除清楚定義急難救助的處理權責外,外交部另提出「救助有效」的興革工作,分別是精進重大災難緊急應變作業規範,強化應變效能;結合駐在國救災能量,因地制宜,提升外館緊急應變能量;運用簡訊、LINE、手機APP等數位工具,設置「平安錦囊」功能,強化事前向國人警示及急難期間施予救援的效能;遭遇重大災難時,強化駐外館處緊急支援人力的彈性調度;建立即時通訊機制;安排不同急難型態的經典案例研習課程,持續強化外館人員危機應變能力的培訓,並提升解決問題的能力;外交部未來將增加相關經費的編列,以提升緊急救援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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