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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涉詐領助理費 立院:會有所行動追償

  • 時間:2018-10-25 11:4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前立委涉詐領助理費 立院:會有所行動追償
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劉玉秋攝)

國民黨前立委李慶華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遭起訴,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天(25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中質詢時關切,立法院是否會採取追償行動?對此,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表示,此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立院會密切注意後續發展,也會立刻有所行動。

國民黨前立委李慶華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新台幣532萬多元,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25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關切立法院是否會採取追償行動?

對此,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答詢時表示,會密切注意後續發展。林志嘉:『(原音)這個事情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而且已經起訴,原則上立院會密切注意它的發展。』

不過黃國昌質疑,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請求權消滅時效為2年,若等到刑事訴訟程序結束才追償,涉案人恐已脫產、甚至跑了,他要求立院應採取假扣押等行動。林志嘉則允諾會積極處理。林志嘉:『(原音)黃委員謝謝你給我們知道這件事情的嚴重性,我們會立刻有所行動。』

另外,司法法制委員會25日邀請立法院報告「國會助理法制化之推動計畫」,針對有立委提出「立法院公費助理任用條例草案」,主張訂立公費助理薪資標準、法案助理敘薪比照大法官助理及薪資協商機制等。對此,林志嘉在報告中表示,統一薪資標準可能會限縮委員的用人及管理權限,只要委員合議決定,立院可直接依立法院組織法規定,調整編列助理費預算。另外,若將國會助理的身分法制化至接近公務員,立院聘用的助理是否能充分配合個別委員,以及與立院內其他幕僚單位如何進行工作分配劃分,實務上的困難都必須再做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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