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投資孩子未來 補助背後為脫貧
為了協助弱勢兒童有脫貧機會,蔡英文總統落實政見,在去年開辦「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針對經濟弱勢或長期被安置的兒童提出補助,重點在於政府採取一比一相對提撥方式,每年最高還可到新台幣1萬5,000元,等經濟弱勢兒童年滿18歲,這筆帳戶就成為他升學、創業或是職訓的第一桶金。
有別於給錢的社會福利做法,政府在參考歐美國家制度後,認為應該透過政策引導讓補助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也就是透過補助,一方面鼓勵弱勢建立儲蓄習慣,二方面累積脫貧機會。
目前行政院已經將立法草案送交國會,打算制度化這項脫貧措施,對此,「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肯定。葉大華說:『(原音)我認為它是一個立意良善的作法,但一下拉到18歲,其實這會有很多風險在,所以我覺得以台灣本土社會福利發展狀況,真的需要一個有法源依據的法令來支持這個政策,不會因為政治上的變動而導致這變成浪費錢、短效的計畫。』
◎朝野跟進立法 多支持立法脫貧
為了健全制度,朝野立委紛紛提出對案,大多都認同這項立法,差別只在於「申請資格」、「請領資格」以及「存款下限」等細部辦法。
在「申請資格」部分,現行辦法規定201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經濟弱勢才可參加,但立委李麗芬認為,社會上確實有一群要靠自己獨立生活的孩子,目前的規定對兒少照顧並不全面。李麗芬說:『(原音)我就是把對象時間部分取消掉,就是寄望說從現在法律通過後,只要是未滿18歲的孩子都可以參加。』
而在「請領資格」部分,則規定年滿18歲才能請領,但立委呂孫綾認為,並不是所有經濟弱勢都想升學,會有一部分想在國中畢業後進入職場當學徒,這時候可能需要這筆錢來支應生活開銷,所以18歲的門檻太嚴苛,她認為年滿15歲就可以有條件請領。呂孫綾說:『(原音)(有些人覺得)你學得一技之長比念很多書有用,15、16歲是我們義務教育的階段,有人會想去外面學一技之長,這也是需要一筆錢。』
立委柯志恩也說,草案條文硬性規定每月「應」有儲蓄,但這並沒有考慮到弱勢家庭面對生活的實際情況,她認為應該多點彈性,因為經濟弱勢家庭願意替子女儲蓄都應該給予鼓勵。柯志恩說:『(原音)你這個應字有點強制性,你開戶人不管是幾歲,都應該要擇定存款金額存入帳戶,如果像小朋友也是開戶人,怎有辦法用「應」的方式處理。』
相關提案陸續付委,有立委樂觀評估,這會期應該可以完成初審,甚至有機會三讀通過。
◎社福團體看未來帳戶鬆綁外還需部會協力
不過檢視過去試行資料,至今還不到3,000戶提出申請,長期在第一線服務弱勢的「兒福聯盟基金會」政策中心主任李宏文認為,這突顯近貧跟新貧家庭也需要被關注。他指出,新貧跟近貧家庭或是特殊境遇家庭雖然不是社會救助所涵蓋的對象,但其實也很需要脫貧計畫,因此,他希望「申請資格」可以大開方便之門。李宏文說:『(原音)兒福聯盟是蠻建議應該在參加資格要放寬,不要有這麼多設限,甚至可以參考如果在第一線社工人員評估確定這家兒少是經濟弱勢,也適合也有意願參與這計畫,其實政府大可以大開方便之門讓貧窮線邊緣孩子也可以參與這計畫。』
李宏文也提到韓國經驗,他指出,韓國「兒童支援發展帳戶」在請領條件上,除了有就學、創業、職訓外,還特別考慮到結婚跟居住的現實需要,這些都很值得做為立法參考。李宏文說:『(原音)雖然大家晚婚、不婚,但實際上不可諱言還是有一些孩子會在18歲就會結婚或有購屋需求,所以南韓經驗是有看到這一塊,還包含結婚跟居住用途,我想這是一個可以再放寬的部分。』
不過,長期在第一線服務的李宏文認為,最重要的還是不同部會的支援系統要協力幫助個案以及他的家庭建立理財觀念,否則這筆錢恐怕會成為家庭另一個壓力爆發點。李宏文說:『(原音)他成年了對不對,但他跟他的監護人或照顧者對這筆50(多)萬的錢,有不一樣的想法,這時候誰說了算,也就是說他們會陷入衝突。』
◎想扭轉貧窮世襲給培力更為重要
兒盟的建議相當務實,除了給錢之外,如果政府各部門沒有接力提供不同生涯規劃的對應支援,其實也無法累積經濟弱勢的脫貧機會,好比說18歲想創業,但沒有任何管理、經營、會計的基本認識,那人生第一桶金很快就沉入海底,失去幫助脫貧的功能。
政府也了解給錢不能解決問題,所以規定了社工要介入關心,但事實上,社工也無法提供創業、理財的專業建議,所以金管會可以適時補位提供會計、理財的基本知識,教育部也可以舉辦營隊、媒合資源,一起推個案一把,協助培力、幫忙圓夢。
未來帳戶是縮短經濟弱勢在未來發展不公平的推力,但不代表有帳戶就具有脫貧能力,關鍵還是要透過帳戶協助弱勢取得自立能力,這才是擺脫貧窮世襲最實在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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