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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日前宣布,擬將廣告收入登記在銷售國家帳冊,不過適用國家並沒有台灣。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天(14日)憂心政府將難以有效課稅,且臉書全球營業利潤率高達45%,在台卻申請適用所得稅法25條,營業利潤率15%計算,並不公平。對此,財政部長許虞哲允諾就個案做檢討,包括年底前檢討查核準則,至於能否適用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