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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表示,農曆除夕、春節也就是大年初一至初三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雇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應依法給付出勤工資。#請聽記者楊文君的採訪報導#勞動部指出,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出勤模式,欲比照政府機關出勤,以形成本次春節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