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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天(20日)在衝突中,以舉手表決三讀修正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修正案,明定提議罷免和連署罷免者,必須檢附身分證影本,若有偽造情事,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請聽記者趙婉淳的採訪報導# 為了阻卻國民黨團強行通過攸關罷免連署的選罷法、提高釋憲判決門檻的憲法訴訟法、要求...